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选聘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因经营业务需要,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应诉(含反诉)法律服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竞争参选,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信息
(一)项目内容
中央储备粮衡阳直属库有限公司诉衡阳县现代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被告)、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被告)租赁合同纠纷案,作为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方,代理该案一审、二审、重审(若有)、再审(如有)、执行等全过程(含案件应诉、反诉)。
(二)报价规定
参考《湖南律师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对以上选聘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报价规定如下:本次报价采取前期服务费+风险代理费的方式,总服务费报价不超过19.8万元。
(三)招标方式
1、招标单位按以上报价范围报价,通过现场以对仓储合同纠纷案件、保管合同纠纷案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等有丰富应诉经验和有类案胜诉经验的,且报价价格相对最低(合理低价)的为中标单位。(即优选方案+合理低价中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2、报价单须用信封密封(各标单独装信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现场递交密封的报价单,招标工作人员现场接受报价单,拆封宣读报价并记录报价结果。
3、投标报价金额请保留两位小数点,超过规定范围的报价无效。
4、投标方案应包含诉讼策略方案、投标报价、资质证明及业绩材料等。投标方应准备不少于三份投标方案,按照采购方通知时间和地点参与投标活动。
(四)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审计部负责本次招投标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报名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律师事务所拟派出的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熟悉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
3.律所拟服务团队近三年至少有3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律师服务业绩。
4.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不得同时报名本项目。
6.律师事务所已经入围湖南省国资委2021年度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推优备选库或近三年参与过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
7.采购方拒绝被政府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律所参与本次报名。
(二)服务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衡阳市(一审应诉法庭为: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
(三)服务标准:优质服务+高效协同。
(四)服务周期:至案件诉讼全过程完结且出具生效判决时。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2日下午17:30截止,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应在此公告期内报名,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申请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305355488@qq.com,邮件标题需注明“xx律师事务所参选应诉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5116379142,联系人:杜先生。
四、投标资格审查
参与投标单位报名后,委托方将对所报名的单位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委托方将通过电话联系确认。确认后委托方将另行通知获取涉诉材料以及投标时间和地点。
五、参选注意事项
1、报价采用书面一次性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单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
2、投标现场,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
3、确认为中标单位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法律事务委托合同,不得无故放弃;
4、中标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或不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委托方可以单方终止委托服务。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