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要描述】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择售电公司
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邀请函
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为保证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邀请人信息
邀请人: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下网电量选择售电公司代理。
文件送达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华宁路369号金霞物流园交易楼603室。
文件接收人:李宪新
二、投标人须知
本邀请函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本邀请函中所有须知、格式及内容。
投标文件采用密封投标人式,送至邀请人信息中的文件接收人。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至邀请人,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10:00(投标截止日期为投标文件到达我公司时间),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邀请人将拒绝接收。
6、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10:00。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符合湖南省售电准入条件,在工商管理局正式注册的具有售电服务资质的公司。
投标人须是列入湖南省能源局公布的湖南省售电公司目录且已在交易中心注册的售电公司。
投标人应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消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
2021年1-10月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不低于20亿度。
四、投标文件组成
按规定格式制作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及其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投标邀请函要求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若有涂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格式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电公司资质证明;
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021年1-10月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证明(以交易中心出具的售电公司结算单为准);
公司实力或业绩证明;
其它补充内容。
六、评标办法
1、投标人2021年1-10月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40分)
2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30亿千瓦时,得20分;
3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40亿千瓦时,得25分;
4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50亿千瓦时,得30分;
5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60亿千瓦时,得35分;
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60亿千瓦时,得40分。
2、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4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60%:40%,得1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70%:30%,得2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80%:20%,得3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90%:10%,得40分。
3、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2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40%:60%,得4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30%:70%,得8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20%:80%,得12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10%:90%,得16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0%:100%,得20分。
七、定标
首先选择满足项目需求的最佳方案;
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附件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概要描述】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择售电公司
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邀请函
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为保证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邀请人信息
邀请人: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下网电量选择售电公司代理。
文件送达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华宁路369号金霞物流园交易楼603室。
文件接收人:李宪新
二、投标人须知
本邀请函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本邀请函中所有须知、格式及内容。
投标文件采用密封投标人式,送至邀请人信息中的文件接收人。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至邀请人,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10:00(投标截止日期为投标文件到达我公司时间),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邀请人将拒绝接收。
6、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10:00。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符合湖南省售电准入条件,在工商管理局正式注册的具有售电服务资质的公司。
投标人须是列入湖南省能源局公布的湖南省售电公司目录且已在交易中心注册的售电公司。
投标人应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消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
2021年1-10月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不低于20亿度。
四、投标文件组成
按规定格式制作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及其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投标邀请函要求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若有涂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格式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电公司资质证明;
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021年1-10月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证明(以交易中心出具的售电公司结算单为准);
公司实力或业绩证明;
其它补充内容。
六、评标办法
1、投标人2021年1-10月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40分)
2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30亿千瓦时,得20分;
3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40亿千瓦时,得25分;
4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50亿千瓦时,得30分;
5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60亿千瓦时,得35分;
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60亿千瓦时,得40分。
2、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4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60%:40%,得1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70%:30%,得2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80%:20%,得3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90%:10%,得40分。
3、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2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40%:60%,得4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30%:70%,得8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20%:80%,得12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10%:90%,得16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0%:100%,得20分。
七、定标
首先选择满足项目需求的最佳方案;
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附件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择售电公司
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邀请函
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为保证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邀请人信息
邀请人: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下网电量选择售电公司代理。
文件送达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华宁路369号金霞物流园交易楼603室。
文件接收人:李宪新
二、投标人须知
本邀请函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本邀请函中所有须知、格式及内容。
投标文件采用密封投标人式,送至邀请人信息中的文件接收人。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至邀请人,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10:00(投标截止日期为投标文件到达我公司时间),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邀请人将拒绝接收。
6、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10:00。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0万元及以上,符合湖南省售电准入条件,在工商管理局正式注册的具有售电服务资质的公司。
投标人须是列入湖南省能源局公布的湖南省售电公司目录且已在交易中心注册的售电公司。
投标人应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消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
2021年1-10月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不低于20亿度。
四、投标文件组成
按规定格式制作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及其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投标邀请函要求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若有涂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格式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电公司资质证明;
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2021年1-10月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证明(以交易中心出具的售电公司结算单为准);
公司实力或业绩证明;
其它补充内容。
六、评标办法
1、投标人2021年1-10月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40分)
2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30亿千瓦时,得20分;
3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40亿千瓦时,得25分;
4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50亿千瓦时,得30分;
50亿千瓦时≤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60亿千瓦时,得35分;
电力市场交易成交电量≥60亿千瓦时,得40分。
2、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4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60%:40%,得1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70%:30%,得2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80%:20%,得3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价差分成比例90%:10%,得40分。
3、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20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40%:60%,得4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30%:70%,得8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20%:80%,得12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10%:90%,得16分;
招标人与投标人偏差考核承担比例0%:100%,得20分。
七、定标
首先选择满足项目需求的最佳方案;
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附件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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